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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伊犁晚报 编辑:李焱 日期:2008-11-20 10:35:36 阅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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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周,有关《老年优待证》引发的话题,成为伊犁河谷诸多读者谈论最多的事儿。其实,大多数人并不知道,目前在河谷范围内已发放了10余万张《老年优待证》。 “2005年初,在伊宁市发放首批《老年优待证》时,我们3名工作人员花了好几天时间跑街办、跑社区。”回想起第一批领到《老年优待证》的老人们脸上绽放的笑容,伊宁市老龄委负责人石红云仍记忆犹新。当时,首府有617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领到了《老年优惠证》或《老年优待证》。 早在2004年底,自治区政府发出通知,于当年12月1日起在全疆范围内正式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规定》规定,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优惠证》,可在坐车、就医、排队时享受优先。而65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优待证》更是在免费进公园等7大类中享受优惠待遇。首府伊宁市率先响应,并于2005年元月为首批600余名老人办理了证件。随后,此项工作在河谷各县市及兵团农四师范围内全面铺开。 州老龄委负责人谢志德告诉记者,到今年10月底,在河谷范围内,包括农四师各农牧团场共发出了109927张《老年优待证》,仅伊宁市就有32000多名老年人领到了《老年优待证》。 谢志德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不但全疆通用,而且不受属地限制,即使到了内地也一样好使,是一张全国通用的证件。 据介绍,《老年优待证》的办理程序是:年满65岁的老年人提供有效证件和照片给社区或居委会,由居委会审核后报街道办事处,再由街办报当地老龄委统一办理。一般老龄委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办理完毕。 (记者陈雁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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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评论:评论主题:10.9万张《优待证》惠及河谷老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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