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首页 | 新闻 | 健康 | 艺苑 | 建材 | 信息 | 摄影 | 下载 | 导航 | 文学 | 旅游 | 房产 | 城市 | 
 | 商城 | 美食 | 建站 | 游戏 | 汽车 | 财经 | 留言 | 女性 | 彩铃 | 星座 | 美容 | 手机 | 宠物 | 
您现在的位置: 西极网 >> 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营业性演出假唱将受罚 文化部就《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伊犁晚报  编辑:李焱 日期:2008-11-14 11:48:48 阅读数:
     
  今后,演员或者演出团体在营业性演出中出现“假唱”、“假演奏”等行为,将不仅仅受到观众指责,还可能面临国家法规的处罚。11月12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就《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假唱假演奏都属违规行为
  细则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
  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员利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等代替现场演唱、演奏的行为。对于具有违规行为的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相关文化行政部门将向社会曝光。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在两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个体演员在两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营业性演出获批后可售票
  在征求意见稿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经批准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但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可以依法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但不得从事其他演出经营活动。
  港澳演出经纪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近来一些演出开始售票后又因故取消的事件,文化部作出规定,营业性演出活动经批准后方可出售门票。
募捐义演演员不得获取报酬
  细则还对募捐义演的报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参加募捐义演活动的演职人员不得获取演出报酬;演出单位或者个体演员应当将扣除必要的成本开支后的演出收入捐赠给社会公益事业,不得从中获取利润。
  募捐义演结束后10日内,演出单位或者个体演员应当将演出收支结算报审批机关备案。
       (据《新京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s

    发表评论:评论主题:营业性演出假唱将受罚 文化部就《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姓 名:
    文 章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西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西极网及本站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西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西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西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西极网编辑部 电话:0999-8040144 8167802

           
     
     热 点  推 荐 新 闻
     相 关 新 闻
    郑钧炮轰歌坛假唱
     娱 乐 图 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观看
    伊犁日报社 伊犁晚报社主办
    伊犁晚报社 伊宁市网众多媒体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本站域名:www.tmgx.com.cn / www.tmgx.cn / www.ylwb.com.cn
    新ICP备07000266号 新ICP备05002464 网站建设专线8167802
    联系管理员:E-mail:jb_jiangbo@126.com QQ:23893269 TEL:8391101
    本站法律顾问:新疆亚克西律师事务所 戚甲儒律师 13899729000


    网站管理 网站管理
    广告服务 广告服务
    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
    艺苑编辑 艺苑编辑
    新闻编辑 新闻编辑